答
这种情况首先的是如有约定就从约定了。
但是现实生活中,往往当事人之间是没有那么约定或者没有约定这么完善。
下一步来的就是撕扯。
至于法律上的规定或者是公平的原则再返还那里也是一道难题。
对大多数的判决最后所依据的往往是民情和现实生活状态。
如果是两方协商的话呢,就是各自归各自。
然后共同支出的部分两方共同负担。
如果是父母给予的,就相当于赠与,但是如果是以彩礼的名义,就得按照彩礼的惯例和法律规定来了。
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就会考虑到双方的约定和共同生活的时间。
以及有没有举行婚礼或者是以夫妻名义生活。
有没有生育子女?
有没有对于家庭生活做出较大的贡献。
这些都是往往考虑的问题。
另外还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,有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一下的。
比如说女方或者男方为了迁就另一方而做出的牺牲,或者可得利益的损失。
比如工作的调动,比如家庭生活的负担,比如为了生育孩子而受到的痛苦或者医疗费用。
总而言之,1000个婚姻案件有1000个不同判断。
...展开